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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个税收入稳定增长
占比总税收的10.1%
今天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前三季度的税收数据,总税收112336亿元,增长13.2%,其中,第三季度增长8%,比二季度增速回落5.1个百分点。
(原文链接: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219/n810724/c3817745/content.html)

(官网截图)
の数据显示,我国总体税收增长放缓了。不过与此同时,5哥还关注到,昨天财政部官网也公布了一个数据……
2018年前三季度财政收支情况,其中个人所得税11349亿元,同比增长21.1%。
(原文链接:
http://gks.mof.gov.cn/zhengfuxinxi/tongjishuju/201810/t20181018_3049941.html)

(官网截图)
据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算一下,个税收入占比总税收的10.1%,显然占比较重,另外5哥对比了前4个月、前8个月的数据,其实个税收入依旧呈稳定增长趋势。
の也就是说,在其余税收上面,减税降负措施有所显现,但由于个税改革在今年10月之后,所以在数据上还没有及时反映出来……
不过事实上,很多人已经在这个月感受到了减税福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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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减税礼包来袭
你的工资按5000起征点计税了吗?
“数据显示,分季度看,前三季度税收收入分别增长17.8%、13.1%和8%,每个季度回落约5个百分点。”据介绍,税收收入增速逐步放缓的主要原因在于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负措施,特别是5月1日起实施的深化增值税改革成效逐步显现,减轻了企业负担,相应拉低了税收收入增速。
另外,为什么个税依旧在稳定增长?
按照新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10月1日起,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基本费用减除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税率表;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执行。10月1日以后取得工薪所得的纳税人,都可以享受到新个人所得税法带来的减税礼包。
“拿到10月份工资条的企事业单位员工,都会发现有不同程度的减税,特别是中低收入者减税幅度更为明显。因为企业10月份扣缴的个人所得税,要到11月份才开始申报,所以目前整体的减税数据还没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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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起税收黑名单案例
企业应引起重视
发布会上,税务总局还公布了5起“黑名单”与联合惩戒典型案例。
案例1:买发票抵扣税款 违法者后悔不迭
大连市某从事零部件生产销售的企业,2014至2015年间故意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这一违法行为被大连市开发区税务部门检查发现,除补税60余万元外,还被罚款60余万元,并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该企业的经营者王某一谈到此事后悔不迭,直叹自己交友不慎,贪小失大。原来前几年,王某在生意场上认识了一个“朋友”。一来二去熟了之后,这位“朋友”神神秘秘地对王某暗示,自己这里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的金额和内容可以完全按照客户要求来开,只收5%的“点钱”(手续费)。王某心里盘算着,自己的生意这几年越做越大,利润也水涨船高,买点发票,多抵扣点税款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于是他经不住诱惑,从朋友那里多次购买了发票。而且双方还一起配合,把账目和资金流做得像模像样。王某起初还有些担心害怕,后来逐渐尝到了少缴税款的甜头,也就安慰自己,觉得一来此事做得“天衣无缝”,未必能被发现,二来自己只是购买发票而已,又不是对外虚开发票,问题不大。然而终于有一天东窗事发,“朋友”对外虚开发票的行为被发现,税务机关顺藤摸瓜,找到了王某这个购票人。王某这才知道,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也属于虚开发票违法行为。
更让王某吃惊的,是公司被列入“黑名单”的后果:公司被“信用大连”网站公示为联合惩戒对象后,企业订单量比去年下降了一半,出口业务更是大幅萎缩。公司一直为许多知名企业供货,得知被列入‘黑名单’后,不少客户都表示不想再继续合作了。就在上个月,一家外资企业进行招标时,在资格审查阶段就直接取消了公司的参与资格。还有很多政府部门也对我们采取了惩戒措施,海关不予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财政局原计划安排给公司的资金支持也取消了,递交给工商部门的驰名著名商标申请被否决了,连参评行业内的优秀企业都被取消了资格。
目前该公司的纳税信用等级被直接降到了D级,税务机关对其出口退税从严审核。该公司所在工业园区的其他企业经营者纷纷感慨:“没想到,买发票抵税的代价这么大,得不偿失,我们企业绝不犯类似的错误!”
惩罚并不是目的,税务部门更希望通过监管,使得企业纠正错误,规范经营,健康发展。为助力企业走出困境,税务人员为企业讲解“黑名单”制度的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跟踪政策辅导,帮助企业完善规范财务和管理制度。该企业也积极配合税务部门,按时足额补缴了全部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税务人员告知该企业,只要诚信守法,到期之后该企业的信息将会被撤出公布,也不再被联合惩戒。经营者王某表示要牢记教训:“这次我是真体会到了处处受限,寸步难行的滋味,以后心思都放在产品技术改进的正道上,不再动歪脑筋,要诚信依法纳税,争取以后评上A级信用纳税人!”
点评: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属于虚开发票的一种,任何一家企业都应守住发票“红线”。涉案企业只顾眼前利益,为少缴税款,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冲账”,抵扣税款。结果因小失大,除了需要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之外,企业名誉也受到影响,在生产经营诸多环节中还受到多部门联合惩戒。涉税违法,得不偿失,作为企业经营者,应算好这笔账,切莫抱侥幸心理。
近年来,税务机关频出重拳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行为,并持续加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力度。2018年前三季度各级税务机关公布的“黑名单”案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4890件,占比79.25%。诚信无形,需要有形之手去推动,税务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密切协作,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惩戒,让违法失信者处处受限,有效加大了企业违法失信的成本,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开展,着力营造了更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案例2:企业环保失信 痛失税收优惠
“一次小小的环保失信,我们缴纳了5万多元的罚款;但万万没想到,后面还跟随更大的税收优惠损失!这次损失太惨重、教训太深刻了!”甘肃省某建材公司负责人痛心疾首地说。
据悉,该建材公司是甘肃省生产水泥的重点企业、生产新型建材的明星企业,也是全省首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之一,其商标被评为“甘肃省著名商标”。然而,该公司却因一次环保失信,遭遇了跨部门的联合惩戒。
2017年4月,该公司因对其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被当地环保部门处以5.1万元的行政罚款。对一家注册资本和年销售额双过亿的企业来说,这笔罚款无疑是“毛毛雨”,于是,该公司快速缴纳了罚款,以为此事就此过去。
但事情接下来的发展超乎该公司的预料:
在2017年全省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嘉峪关市税务部门配合环保部门对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进行逐户核实,发现该公司已被环保处罚但仍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鉴于该公司因违反相关环保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事实,税务部门依据国务院3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第二项“停止执行生产经营单位享受的优惠政策”的要求,决定对该公司自环保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对已退还的税款予以追征,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2017年8月17日,在税务部门完整的证据链条和充分的法律依据面前,该公司接受了税务处理,按期补缴了2017年5月至2017年6月已经退还的增值税579.08万元,缴纳了滞纳金12.58万元,且停止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次环保、税务两部门的联合惩戒让该公司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对我们来说,这次因环保失信受到惩戒,公司付出的代价太大了。我们一定会深刻汲取这次教训,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担当,积极配合整改,下不为例,为保护甘肃生态环境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该公司负责人这样反思。
点评:“徒法不足以自行”。为推动联合惩戒机制落到实处,甘肃税务、环保部门坚守政策底线动真碰硬,以“零容忍”的态度,充分发挥了联合惩戒的震慑作用。在被处理的企业中,不乏在当地具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的企业,本案就是其中典型。
这个案例提示我们:在联合惩戒机制的运行中,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工作互动和信息共享,合力构建联合惩戒的多层级“防火网”,让失信者深切感受到要为自己“一处失信”而承担“处处受限”的痛楚,从而充分发挥联合惩戒机制应有的震慑力,推动依法诚信经营的良好市场氛围加速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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