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
「5哥Daily」栏目正式升级成「5哥 weekly」,
依旧是分享近期值得关注的热点税讯。
以下是本周重要内容
1
电商法倒计时,
微商、直播销售等列入电商范畴,
淘宝个体等需进行市场主体登记
自2019年1月1日起《电商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还有不到半个月时间,最近淘宝、京东等平台纷纷发布相关公告,需要各位店家进行主体登记。
《电子商务法》明确:微商等列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受该法约束。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也就是说,微商等“个人开店”在明年1月1日起就不行了,如果到时候还想继续经营,那么需要现在就注册“商业主体”。
作为消费者的5哥,表示想立刻囤货!
2
北京颐和园和天坛公园门票收入
明年起由税务部门征收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有关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北京市成人高考招生经费、世界文化遗产门票收入(颐和园、天坛公园)和户外广告设施招标及拍卖收入3项非税收入将统一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
其中,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内实行特许经营项目的有偿出让收入和世界文化遗产的门票收入,都属于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是非税收入的一部分。
不仅要征收社保,还要收门票,
税务部门真的太忙了~
3
期盼已久!
12月底前专项扣除细则有望出台
2019年1月1日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要正式实施,需要按月累计预扣预缴(后台回复“新个税法计算器”,自动获取),因此《办法》必须在12月底前出台,让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法可依。
据新华社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将在12月23日至29日举行,委员长会议建议中提到,“将听取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情况的报告”。
也就是说,等了几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细则终于要在圣诞期间出台了。
提前祝大家圣诞快乐~
4
国务院:创投企业个税税率20%
可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发放了两个政策红包!
一个投向创投圈,会议决定实施所得税优惠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加大对创业创新支持力度;另一个投向“三农”领域,会议部署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升级。
会议决定,在今年已在全国对创投企业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实行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基础上,从明年1月1日起,对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企业所得,按5%至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上述政策实施期限暂定5年。使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税负有所下降、只减不增。
这个资本寒冬,
一条来自国务院的好消息让大家不再冷~
5、
2019年起,
原产香港的货物进口内地全面零关税
2019年起,原产香港的货物进口内地全面零关税!
据商务部网站:12月14日,内地与香港《CEPA货物贸易协议》在香港签署。香港继续对原产内地的所有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内地对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全面实施零关税。本协议自双方代表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所以香港有些什么原产货物?
欢迎加入“51个税管家”官方社群聊一聊~
加群
以上内容由51个税管家整理
如有疑问可添加5哥微信号
(giveme5-1990)
回复“我要入群”
▼

我要吐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