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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法倒计时!这5种企业发薪方式危险了!

阅读数  64967  

新个税法马上要来了,小A现在有一件苦恼的事情:“虽然有各种专项附加扣除加持,但如果公司要按工资比例基数交社保的话,其实到手工资也并没增加多少……”

为了多拿工资,很多公司都会想方设法“少缴税”。但5哥提醒,错误的工资发放方式,可能会引起“税务风险”哦!

1

因“底薪+绩效+假报销”

已有公司被罚款!


某公司为了贯彻激励机制,同时降低税负成本,进而进行了税收筹划。


员工收入以“底薪+绩效”的方式发放,即员工每月从公司领取较低的保底工资,员工只需按底薪申报缴纳个税和社保。每个月计算提成金额,让员工找发票来报销领取提成。


结果,税务稽查部门在调查中通过调取公司银行资金收付情况,走访部分客户,费用同期和同行分析等,掌握了充分证据,责成该公司补缴相关税收并处以罚款。


* 注释:对于绩效部分工资的个人所得税,从实质上看,企业员工虽然是报销,但这是假报销,实质是工资收入所得,应视作员工的薪酬,当然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一现象在实务中十分普遍,很多小企业往往通过这种方式来“控制税负成本”,但这种操作实际上已经违法

法律依据:


1、《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第二条关于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问题的规定,……扣缴义务人违反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其给予处罚外,应当责成扣缴义务人限期将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的税款补扣或补收。

2

新个税法金税三期+全国联网系统

5种“避税”方式会被严查


新个税来了!各地税务都在加大企业个人所得税清查工作。目前企业是一个税号终身不变,以后个人也一样,金税三期,每个人的身份证号唯一且都联网!同样对替收工资的人来说也有风险哦~

1

找发票抵税,造成费用异常

这是大部分企业的惯常做法,让员工每个月找发票来冲抵,以报销的形式达到工资避税的目的。很多会计图省事,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计入什么福利费、差旅费等。

如果长期大额处理的话,就会造成企业费用异常。引起税务局关注和稽查。

2

故意不用银行发工资,仍用现金发放

现在国家大力推行非现金结算,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公司基本户都有,员工也不少,公司也不在偏远山区,可你们还在苦苦的用现金发工资,正常吗?

据不完全统计,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企业,不申报个税、少申报的情况基本都存在。

3

 补贴不申报个税

总有部分企业没有把员工的饭补、话费补贴、房补、交通补贴、生日礼金合并工资进行纳税申报。抓紧整改吧!

4

大量员工零申报

如果你们公司和同地区同行业相比,工资在3500以下,明显偏低的话,大量员工零申报,那你们已经是高风险企业了!

准备好工资表、银行流水、考勤表吧,税务稽查马上就到!

5

虚设员工,代发工资

很多企业还会虚设员工,找“李鬼”代发工资,来拆分高收入员工的工资,但是这种没有考勤记录,没有简历的李鬼怎么能逃过税务人员的法眼呢?

所以,企业绝不可以再用这些虚的方式掩盖实际情况,将面临巨大的税务风险。

那么,到底有没有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的方法呢?

当然有,51优税就是一款针对中小企业的税务筹划产品,资深团队设计合规方案,互联网+一站式税务服务,已获得蛮子基金、51信用卡、盈动资本A轮融资,背景过硬,节税率高达90%以上,相信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