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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政】社会保险“一个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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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灵活用工量迅猛增加、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以下简称新经济从业人员)日益增多的情况,这些大批人群如何参加社会保险,一直没有看到国家或地方政府明确的政策。

近期,从网络上看到有个对“灵活用工”的名词解释,说这是一个“不需要参加社会保险”的用工方式,明显是“错误”、“误导”的定义。

2019年8月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试行实施意见》,是全国第一个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规范劳动关系或民事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文件,应该会在全国起到一个很大的示范效应。

通过明确要求和规范参保,可以让各种类型的劳动者,获得相对公开、平等的工作、就业、服务环境,增强对劳动者的保障能力。

文件对各种用工方式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和参加社会保险,明确了具体办法,详见以下图表:

社会保险关乎劳动者医疗问题、失业保障问题、老有所养问题、女职工生育问题、工伤问题,不管是灵活就业,还是新业态从业人员,都应该把他们纳入到社会保险的参保人群之中,应该是“一个都不能少”!